柯文哲等4人抗告遭駁回 確定羈押禁見3個月
中新社臺北1月12日電 臺灣高等法院11日深夜駁回臺灣民眾黨前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4人提出的抗告,維持原裁定,4人遭羈押禁見3個月。
綜合中央社、中時新聞網(wǎng)、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等臺灣媒體報道,柯文哲因涉嫌卷入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此前遭檢方求刑28年6個月。柯文哲及涉案的威京集團負責人沈慶京、臺北市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兩度獲得交保裁定后,日前再遭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4人均提起抗告。
據(jù)臺媒12日消息,臺灣高等法院指出,柯文哲等4名被告涉犯貪污等罪,均否認相關罪嫌,但依卷內證據(jù),足以認定4人犯罪嫌疑重大。
該院合議庭審酌柯文哲等人身份、地位、經(jīng)濟狀況等情形,認為4人有動機潛逃海外以規(guī)避審判,或串(滅)證以妨礙審判程序順利進行,明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以及限制住居、出境、出;蛞钥萍急O(jiān)控設備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的手段加以防止。
在臺灣高等法院11日作出裁定當天,臺灣民眾黨在臺北市舉行集會活動,抗議民進黨當局司法不公。(完)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經(jīng)緯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備17012796號-1]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8513525309 報料郵箱(可文字、音視頻):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5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經(jīng)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