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jīng)緯9月26日電 “山東高法”微信號26日凌晨發(fā)布消息,2024年9月25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山東國惠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尹鵬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
一、受賄罪
2010年至2023年3月,被告人尹鵬利用擔任山東銀座久信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山東省商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jīng)理,山東省魯商置業(yè)有限公司董事長,國泰租賃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jīng)理,山東國惠投資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12個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合作、企業(yè)融資、房產購買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3805萬余元,其中2043萬余元未遂。
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2020年至2022年12月,被告人尹鵬擔任國泰租賃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山東國惠投資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損失共計人民幣15712萬余元,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證據(jù),尹鵬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最后陳述中,被告人尹鵬表示認罪悔罪,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此前,2023年10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通報,山東國惠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東省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2024年4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通報,山東國惠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尹鵬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jīng)查,尹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guī)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棄守廉潔底線,在購買住房中侵犯集體利益,違規(guī)占用公物,搞權色交易;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圍獵”,貪圖享樂,生活奢靡;擅權妄為,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私欲膨脹、“靠企吃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尹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尹鵬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02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號通報,山東國惠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尹鵬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山東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尹鵬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官網(wǎng)介紹,山東國惠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是經(jīng)山東省政府批準設立、由山東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公司,是山東省委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yè)。集團持有山東省國資委所屬部分國有企業(yè)20%股權,全資或控股國泰租賃、山東鹽業(yè)、魯銀投資、圣陽股份、國惠基金等16戶直屬企業(yè),其中,魯銀投資、圣陽股份為上市公司。截至2023年底,集團資產總額1822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1079億元。(中新經(jīng)緯APP)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經(jīng)緯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備17012796號-1]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8513525309 報料郵箱(可文字、音視頻):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經(jīng)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